中国海关发布海产品关税调整通知 说明 日期:2024年2月05日 11:08, 星期一 来自SeafoodMedia 1月31日消息,中国海关发布关税调整通知,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,大多数海产品的税率与2023年相同。 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,包括东盟国家、智利、巴基斯坦、新西兰、新加坡、秘鲁、哥斯达黎加、瑞士、冰岛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格鲁吉亚、毛里求斯、柬埔寨、厄瓜多尔和RCEP涵盖的国家,适用于特别税率。 上一页 下一页